發布時間:2021-11-1 分類: 行業資訊
新華社北京10月8日電據廣州市交通委員會消息,10月8日,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發布了《廣州市出租汽車網上訂票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)。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,從事網上租車服務的司機應為60歲以下的男性、55歲以下的女性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、身體健康的公民。征求意見稿規定,從事網上叫車服務的司機,不僅應當符合《出租車網上訂票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規定的條件,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:(一)60歲以下男性、55歲以下女性公民,初中及以上學歷,身體健康;(2) 持有市公安部門核發的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。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,申請網上預約出租汽車駕照的,應當提交以下材料:(1)出租汽車駕駛員資格證書申請表;(2) 身份證、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;(3) 初中或以上學歷或同等學歷證書復印件;(4) 市二級、甲級醫院近1年體檢報告復印件;(5) 原始承諾材料無交通事故犯罪記錄、危險駕駛犯罪記錄、吸毒記錄、酒后駕駛記錄、最近三個連續得分周期無12分記錄、無暴力犯罪記錄;(6) 如果司機委托網上租車平臺公司代為提出申請,還應提供雙方簽署的有效委托協議。申請人應提供相關證明原件,以供核實。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,市交通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的條件進行考核,按照《出租車司機職業資格管理規定》進行考核后,對符合條件并通過考核的司機,將發放網上預約出租車駕駛證。已取得巡洋艦駕駛員職業資格的,注銷登記后可直接申請網上預約出租車駕駛證。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,網上售車司機與網上售車平臺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或協議后,應通過網上售車平臺公司向市交通管理部門報告。注銷登記完成后,上報的信息包括:司機職業資格證書信息、與網上租車平臺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或協議的證明等。網上租車司機注銷登記后,不得繼續在原注冊的網上售車平臺公司從事網上售車服務。